个人养老金细则或将于近日出台

时间:2024-03-26 16:05:15
个人养老金细则或将于近日出台

个人养老金细则或将于近日出台

个人养老金细则或将于近日出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三支柱”体系,尽管此次人社部新闻发布会并未提到具体实施细节,但我国已经在第三支柱方面进行了相关探索。个人养老金细则或将于近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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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有望近日发布。

机构人士表示,业内对这一政策充满期待,各家机构也在制度框架、系统、产品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积极布局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

相关细则近日有望出台

相关机构人士透露,目前行业已经准备好相应的系统,并已完成多轮测试,测试环境一直可用。

机构人士透露,个人养老金制度大致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

一家大型机构相关业务人士表示,目前行业对这一政策充满了期待。

个人养老金推出势在必行

养老保障体系包含“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部分养老金是国家强制实行的,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筹集资金,为劳动者支付退休金,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基金,主要形式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为其员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支柱则是个人商业养老金。

此前,天弘基金副总经理朱海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经过多年发展,覆盖较广,目前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第二支柱方面,当前职业年金大约覆盖5000万人,企业年金覆盖2800万人左右,总覆盖人群仅有七八千万人;第三支柱从2008年开始推进,目前尚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

上述大型机构相关业务人士表示,随着老龄化加剧,比如上海60岁以上人群已经超过30%,靠第一支柱支撑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此,个人养老金的推出势在必行。

相关机构积极准备

记者了解到,多家公募基金也在为个人养老时代的到来做充分准备,包括配备养老FOF团队、抓紧研发与个人养老投资相适应的基金产品等。

例如华夏基金一直在为公募基金助力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做准备:一是建立适合养老金管理的制度框架,比如为基金经理建立了长期考核目标,同时辅以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二是配备资深投资经理,特别是有长期养老金管理经验的这一部分人;

三是借鉴国际先进的资产配置理念,积累丰富的FOF管理经验;四是搭建完善产品线,提供丰富的养老产品选择,至今华夏基金已经推出9只养老目标基金;五是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投资者培养投资养老习惯的过程。

具备怎样的特质,才是适合个人养老投资的产品呢?业内人士认为,第一,应当是具备增值能力的产品,在多长的期限范围内实现多大幅度的增值,应当有比较确定的目标;

第二,产品是长期性的,每个月、每年都会有资金流入,产品的投资策略、规模容量也要能够与长期投资相匹配;第三,产品要有稳定的风格,在中长期投资的时候,一定要避免踩雷,可以承担波动风险,但是不能承担资产灭失风险。

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朱海扬建议,事前的规范尤为重要,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应当做好投资者教育,引导大家树立一个正确的投资观念,让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深入国民之心;第二,应当选择比较好的默认选择产品,优质的养老金产品是最好的投教工具;第三,应当完善基金投顾体系,养老账户需要合格的基金投顾来陪伴投资者,承担一定的受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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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有望近日发布。相关机构人士透露,目前行业已经准备好相应的系统,并已完成多轮测试,测试环境一直可用。

除了“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全国统筹调剂资金调拨到位”的工作外,人社部另一项工作安排是“制定个人养老金文件及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养老金),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然而,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面临各支柱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养老保障过度依赖第一支柱,第二、三支柱发挥的作用有限。

尽管此次人社部新闻发布会并未提到具体实施细节,但我国已经在第三支柱方面进行了相关探索。

据了解,2018年我国先后试点了养老目标基金和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2021年5月,银保监会曾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今年2月21日,银保监会又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

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果。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促进和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是面向增量老年人的,或是未来的老年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物质储备的重要内容。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长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针对第二、三支柱发展面临的问题,要有有针对性综合性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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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养老保险工作将从五个方面重点展开,其中包括社会关注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个人养老金试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多项内容。

加强全国统筹

以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为引领,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行稳致远。

我省将对标对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实行待遇项目清单制,建立财政分担机制,完善对市(州)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细则,完善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上线运行新的全省统一信息系统。聚焦农民工、新经济、新业态等从业人员,提高参保覆盖率和参保缴费率。

及时兑现养老待遇

以及时兑现养老待遇为重点,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国家公布有关待遇计发参数之前,先按全省统一的预发办法及时预发当年退休人员的待遇;待遇计发参数确定后,尽快按改革后的办法计发并组织兑现待遇。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一次性退休补贴计发项目、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衔接办法、高层次人才参保缴费及缴费年限计算等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四川人社APP实现线上办理,推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资金定期结算。

增强制度保障能力

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我省将精准扩面,用好全民参保数据库,强化部门(单位)数据共享,促进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认真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政策,持续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持续做好年满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增发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调整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健全多层次体系

以健全多层次体系为目标,推动我省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发展。我省将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大力开展数据稽核,防范风险漏洞。按国家要求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推动川渝养老保险政策协同,推进川渝两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参保登记、权益记录查询、待遇领取服务等业务网上办、川渝通办。

高质量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健全养老保险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更多养老保险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大力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精细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要求,在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申领、资格认证和企业年金备案等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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